2005年第二学习阶段各课程的考核时间及考核方式已确定。考核根据课程的特点分两种方式进行,一种是形成性考核,另一种考核方式是集中开卷笔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形成性考核的课程
专业 |
课程名称 |
考核对象 |
考试时间 |
考试系统 |
各专业 |
三门政治理论课 |
2005年秋\2005年春\2004年秋入学学生及尚未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(重考) |
9月20日—12月4日 |
进入 |
各专业 |
《网络教育学习指导》 |
2005年秋入学各专业学生及尚未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(重考) |
10月22日—12月4日 |
进入 |
土木工程三个方向 |
《工程力学》 |
2005年秋入学学生及尚未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(重考) |
11月25日—12月4日 |
进入 |
土木工程三个方向 |
《弹性力学及有限元》 |
2004年秋入学的学生及尚未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(重考) |
11月25日—12月4日 |
进入 |
土木工程三个方向 |
《计算机绘图》 |
2004年秋入学的学生及尚未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(重考) |
11月4日—12月4日 |
进入 |
护理学 |
《临床护理学(二)》 |
2003年秋入学学生及尚未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(重考) |
9月20日—12月4日 |
进入 |
护理学 |
《护理专业英语(二)》 |
2003年秋入学学生及尚未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(重考) |
11月25日—12月4日 |
进入 |
护理学 |
《临床护理学(一)》 |
2004年秋入学学生及尚未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(重考) |
9月20日—12月4日 |
进入 |
护理学 |
《护理专业英语(一)》 |
2004年秋入学学生及尚未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(重考) |
11月25日—12月4日 |
进入 |
汉语言文学 |
《写作》 |
2003年秋入学学生及尚未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(重考) |
11月25日—12月4日 |
进入 |
本次《写作》、《工程力学》、《弹性力学及有限元》三门课程考核方式调整为形成性考核。为保证形成性考核的顺利进行,请同学进入考试系统的相关课程查看详细的考核办法,并根据考试时间选择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。
2.说明:
1) 学生必须独立完成相关的形成性考核,试卷雷同或试卷经确认非本人完成者,按考试舞弊处理。
二、集中开卷笔试的课程
1.考试时间:2005年12月9日—11日。
2.考试地点:在各校外学习中心和学院已经批准设立的考点。凡未经学院批准设立的考点,学生成绩一律无效。
4.说明:
1)2005年春\2004年秋\2003年秋入学的学生,除参加本学习阶段的正常考试之外,还可参加与正常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其他课程重考。
2)2003年春及以前入学学生如还有课程未通过者,可以参加“考试时间安排表”中所有课程的重考。
3)2005年秋入学学生第一学习阶段的国家统考课程《大学英语》及《计算机基础》本次不作安排。
4)重考必须申请,经学院审查通过后,方可参加考试。未经学院同意而擅自参加的考试,不论何种原因,成绩一律无效。
三、缓考、重考申请
1.本次缓考、重考(含形成性考核课程)由学习中心统一在网上申报,各学习中心在申请期限内进入学院“信息发布平台”,选择考务信息中的缓考、重考申请,平台将各学习中心、各专业未取得课程学分的学生和课程列出,各学习中心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统一填报。
2.2003年春及以前入学学生有《大学英语》(五-1)或《大学英语》(五-2)未通过者,都须参加《大学英语》(五)的重考,以取得该课程学分。
3.2003年秋及以前入学学生有《计算机基础》及《计算机文化基础》未通过者,需参加《计算机基础》重考。
4.2003年秋及以前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有《离散数学》未通过者,需参加《离散数学》重考。2004年秋、2005年春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有《离散数学》未过者,可以参加这门课程的重考以获得学分;也可以不参加重考而放弃这门课的学分,放弃这门课程的学分不会影响毕业。
5.2005年春及以前入学工商管理专业和会计学专业《高等数学》未通过者,需参加《高等数学》的重考。
6.缓考、重考申请时间为:2005年9月13日—2005年10月19日18:00。过期学院一律不再受理。
7.公布缓考、重考申请的审查结果并受理学习中心的反馈信息:2005年10月20日17:00——2005年10月23日17:00。
四、政治理论课程成绩及课程平时成绩上报
1.政治理论课成绩
本次政治理论课程成绩由学习中心统一在网上报送。在报送期限内进学院“信息发布平台”选择成绩信息中的的“政治理论课成绩”上报,平台将各学习中心、各专业政治理论课程参加考试学生名单列出(包括重考),各学习中心根据学生成绩情况统一填报。在截止上报期限内各学习中心可以修改、重报成绩。
2.课程平时成绩
1)各门考核课程(形成性考核的课程除外)平时成绩由学习中心统一在网上报送,在报送期限内进学院“信息发布平台”选择成绩信息中的“平时成绩”上报,平台将各学习中心、各专业相关课程参加考试学生名单列出,各学习中心根据学生平时作业完成情况、上网情况、学习态度等方面给出一个综合成绩(按百分制记分)统一填报。在截止上报期限内各学习中心可以修改、重报成绩。
2) 申请重考的学生不报平时成绩。根据新颁布的学籍管理规定,课程平时成绩在本课程学习阶段只上报一次,该成绩参加正考和以后重考的总成绩计算。
3.上报时间:2005年11月12日—2005年12月12日 18: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