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本次毕业论文(设计)审查结果及办理毕业手续的有关通知

各管理中心、学习中心:

  一、毕业论文(设计)审查情况本次毕业论文任务书审查合格、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毕业论文(设计)已全部审查完毕,学生或学习中心均可上网查询,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:

  1.请各学习中心登录信息发布平台的“毕业信息”-“论文成绩上报”查询毕业论文(设计)审查中不符合要求的名单和理由,为尊重学生的隐私权,只通知到相关学生本人。学生也可以登录进入网络教室的“毕业论文及答辩”查询相关审查结果。

  2.不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(设计)允许学生可以提出申辩。学生申辩务必采用电子邮件形式(邮箱地址:[email protected] 申辩要事实确凿、理由充分,学院将组织有关教师认真研究申辩材料并一一回复。为慎重,学院一律不接受电话申辩。申辩截止时间:2008年7月20日。

  3. 不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(设计)必须重做。凡属抄袭他人成果的学生,必须写出书面检查方允许重做。重做毕业论文需重新填写任务书,可以是原论文题目,也可以另选论文题目。学习中心审查任务书后报学院审批。一经批准不得更改,切实认真完成好毕业论文,在2008年12月与2007年春入学学生一同答辩。

  4.有部分学生的论文在文件的压缩和传输过程中出现了损坏或者丢失,导致论文无法打开或下载不了,此类情况在审查结果一项中均以“论文打不开”标注。请这些学生尽快重新上传论文,并在上传后确认论文可以成功打开或下载,上传截止时间:2008年7月20日。

  二、办理毕业手续的有关事项:

  1.学院将于7月下旬开始陆续发放毕业证书,请各管理中心、学院直管的学习中心结清2006年秋及以前入学学生应缴的全部费用,派员来学院办理有关手续、领取毕业证书。

  2. 各管理中心、学习中心应尽速将毕业证书发放到毕业生手中,毕业证书不另收工本费。

  3.依据《关于2006年秋入学学生毕业工作安排的意见》我院已多次催交报名表所缺材料和毕业生登记表,上述材料不全的学生,本次将不予毕业。学习中心可登录信息发布平台的“待毕业学生信息核对”中查看具体名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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